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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优化教师评价考核机制

发布时间:2025-12-08 作者:李德平 康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

◎摘  要  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为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通过理念革新,重塑价值导向型评价考核内核,强调理想信念与师德师风的引领作用;完善评价考核标准体系,构建能力发展型评价模式,考量育人智慧与仁爱之心;强化保障机制,创新可持续型评价考核机制,实现教育科研与实践创新双向互促、国际化视野与文化自觉融合,打造评价结果应用的可持续生态,激发教师的职业活力,为培养造就大国良师、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关键词  教育家精神;教育强国;教师评价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队伍是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1]。教育家精神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价值内核,能为新时代优化教师评价考核机制提供强大的精神引领。通过重塑价值导向型教师评价考核内核、建构能力发展型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创新可持续型教师评价考核机制,有效促进教师队伍的全面发展,激发教师的职业活力,为实现教育强国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理念革新:重塑价值导向型教师评价考核内核

《纲要》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2]。教师评价考核机制当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重塑价值导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建设具有思政引领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

1.理想信念导向:心有大我、至诚报国

《纲要》明确指出,“坚持自主自信、胸怀天下”[3],这与教育家精神中“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形成深层呼应。传统评价体系将教师简化为“知识传递工具”,导致育人本质异化为“指标竞逐”。新时代教师评价考核应以家国情怀为导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将教师对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纳入核心考量,实现评价价值转向。

一是从个体绩效到家国责任。摒弃传统评价体系中单纯以个体绩效为导向的做法,建立教师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评价指标,如增设“课程思政渗透度”“重大主题教育参与度”等指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统完善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标准,整体优化设计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引导教师将个人职业发展与教育事业紧密结合,增强教师的家国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从技术理性到价值理性。强化教育使命与民族复兴的关联性,实现评价逻辑转向。在评价过程中,不仅考察教师的专业技能,更要关注教师是否具备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和深厚的家国情怀,引导教师以价值理性为指引,追求教育的崇高目标。

2.师德师风引领:言为士则、行为世范

《纲要》指出,“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4],教师评价考核应以师德师风为引领,细化道德行为规范考核指标,契合教育家精神“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高位要求,构建“导向—过程—机制”三维立体化道德评价模型。

一是形成“师德为先”的考核导向。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明确教师职业发展的导向,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审评价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的师德考核体系,确保教师在职业行为中的高标准,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强化学校管理的责任意识,学校主要负责人需切实担当起师德师风构建的第一责任人,将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所肩负的相关责任压紧夯实,将政治立场、职业操守、社会责任感列为师德评价一级指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师德培育过程考核。教育管理部门应将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在教师聘用工作中严格考察把关,严格把控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环节,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进行全方位、动态化的考核,确保师德建设的长期性和规范性。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组织师德师风主题活动、建立师德师风个人档案等方式,记录教师师德成长轨迹,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师德修养。建立师德培育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师德档案、师生互评、家长反馈等多源数据跟踪教师道德行为,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测机制。同时结合现代传播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手段宣传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事迹,树立师德楷模,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师德考核评价主体,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德。改革教师评价标准,建立以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水平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以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参与、多视角评价教师的道德表现,提升师德建设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强化师德监督,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设立师德师风监督委员会,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建立畅通的师德投诉与反馈渠道,形成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教师在职业行为中的高尚道德标准。建立健全师德举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确保教育生态的清朗健康。建立常态化的师德巡查机制,由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定期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针对师德失范行为,应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并通过定期公示师德问题典型案例,以警示和教育其他教师,形成有效的监督和震慑作用。

体系完善:建构能力发展型教师评价考核标准

《纲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防止和纠正‘分数至上’等偏差”[5]。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标准,建构能力发展型评价考核标准,全面把握教育的战略属性,以增强教育综合实力,打造战略引领力量。

1.育人智慧考量:启智润心、因材施教

教师专业化程度的提升,是教育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教育家精神中的“启智润心、因材施教”要求超越标准化测试的狭隘视域,同时契合《纲要》中突出育人实效的要求,在教师评价考核体系中融入育人智慧,完善教育教学评价维度。育人评价不仅要关注教学成果,更应注重教学方法对学生个性化成长的促进,总体聚焦于两方面。

一是课程实效,关注教师教学成果。建立“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成果”三维度评估框架,引入增值性评价模型,量化教师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贡献值,定期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支持学生参加红色研学之旅,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统筹推动价值引领、实践体验、环境营造,探索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育人评价机制。建立多元化教学方法评价指标,如项目式学习、探究式学习的应用效果评价,鼓励教师根据学生特点开展个性化教学。

二是差异化发展,分级分类教师评价标准。对于新入职教师、骨干教师和专家型教师,分别制定符合其发展阶段特点的评价标准,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潜力,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发展路径和支持。根据教师的学科特点、教学阶段和职业发展阶段,制定分类评价标准,如基础教育教师侧重课堂创新,高职教师侧重产教融合。构建分类管理与分类评价机制,在针对高校教师的评价工作中,将创新能力、质量水平、实际成效、贡献价值作为核心导向,科学合理地认定标志性成果,以此引导各高校于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办学特色,提升教育质量与竞争力。

2.仁爱之心落脚:乐教爱生、甘于奉献

仁爱之心是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怀和真诚关爱,是教师不断追求教育卓越的内在动力。教育家精神要求教师具备仁爱之心,将“乐教爱生、甘于奉献”作为教师职业伦理的根基,将仁爱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仁爱之心首先要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将教师是否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身心健康、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表现,引导教师真正关爱学生,把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放在首位,进而把握教育的人民属性。同时,建立教师构建学生发展支持体系的评价指标,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指数、个性化成长档案等指标,评估教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支持度,关怀学生发展;考察教师在资源分配、机会供给中的公平性行为,如对弱势群体的帮扶记录,践行教育公平;建立“教学情感能量指数”,量化教师参与学生心理辅导时长、特殊群体家访覆盖率,定期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实现情感共鸣。

保障强化:创新可持续型教师评价考核机制

立足新时代,创新已成为推动各领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教育亦不例外。要构建可持续型教师评价考核机制,从创新出发,向国际拓展,在立法、技术、激励三方面协同发力,有效保障与强化教师评价考核机制的实践应用。

1.躬耕态度赋能:教育科研与实践创新的双向互促

教育家精神要求教师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成为终身学习的践行者。教师要不断学习和反思,以躬耕态度为引领,全身心投入、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在终身学习中强化教育家精神的理论阐释,实现理论创新,反哺教育家精神。将教师的求是创新转化为教育生产力,这需要更新“学习—实践—创造”的螺旋式发展逻辑,建立注重教师持续学习能力、创新教育实践和知识创新贡献的评价链条,关注教师的持续学习能力和创新教育实践。《纲要》提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6],以适应教育强国建设对创新型教师的需求。改变传统科研评价中单纯追求论文数量和科研项目级别等指标的做法,设“科研成果转化”“教学应用率”“产学研合作项目数”等指标,重点考察教师科研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以及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贡献。鼓励教师开展产学研结合的教育科研工作,将教师参与高端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的频率纳入考核,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实现学习成果可累积、可转换,以终身学习激励促进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2.弘道追求拓展:国际化视野与文化自觉的融合

《纲要》指出,构建开放互鉴的国际合作体系。教育的国际化发展要求教师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开放的教育理念,以国际视角实现视野创新。教育家精神要求教师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要求在全球化深入发展、多元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背景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教师评价考核体系的优化提供了全新的思考维度与价值拓展。一是在教师评价考核中增加对教师国际视野和开放教育理念的考察内容。通过教师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国际教育合作项目、跨文化教育研究等方面的表现,评价教师是否具备全球化思维和国际教育素养,鼓励教师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经验,推动我国教育与国际接轨。二是构建“双循环”文化评价机制,呼应“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推动文化自觉与评价国际化。既关注教师在国内教育教学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成效,强化对教师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的评价,又考察教师在国际教育交流中传播中国教育理念和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内循环与外循环双机制相互促进,从而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教育力量。通过将弘道追求融入教师评价考核体系,促进教师国际化视野和文化自觉的深度融合,从而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培养出既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又具备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新时代人才,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国际化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交流互鉴奠定坚实基础。

3.制度协同保障:打造评价结果应用的可持续生态

建立教育成果长周期评价机制,为优化教师评价考核体系、构建教育评价结果应用的可持续生态提供了导向,需从立法保障、技术赋能、激励机制三方面协同发力,确保其有效落实,从而打造评价结果应用的可持续生态。

在立法层面,应以法律法规为教育成果长周期评价机制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一方面,明确长周期评价机制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条文规范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流程等关键要素,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预期,保障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构建法律监督与问责机制,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和责任追究,维护评价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以法律形式保障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规定其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薪酬调整等方面的法定效力,为评价结果的落地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构建长期有效的反馈与动态调整机制,对教师评价考核机制进行持续性优化,使教育家精神能够在教师评价考核工作中得以深入且持久地贯彻落实,推动教师队伍朝着契合教育强国建设需求的方向稳步发展。将体现教育家精神的评价指标融入“双一流”建设评估体系之中,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联动,产生政策叠加效应,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供有力支撑。

在技术层面,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教师评价考核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纲要》指出,“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的教育评价和科学决策制度”[7]。大数据技术能够全面收集、整合教师在教学过程、学生培养、科研创新等多方面的长期数据,为精准评价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建设教育评价大数据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深度挖掘和分析教师行为数据,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价效率和准确性,从而实现评价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评价结果精准化与实时化;建立教师终身学习支持平台,包括教育前沿理论、教学方法创新等丰富在线学习资源,实现学习提升的场域跨越;以人工智能赋能教师队伍管理,模拟不同岗位结构配置下的教育教学效果,评估其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学业成就的影响,帮助教育管理者制定出更符合实际需求的教师岗位结构调整方案,同时精准预测分析各地区、各学校的教育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为教师岗位的合理设置提供科学参考;对各项教育支出与教育质量提升之间的关联进行量化分析,合理调整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向;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科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

在激励层面,应当以合理机制为杠杆,撬动教师队伍高效转化。激励机制是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成果长周期评价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在物质激励方面,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与教育成果长周期评价结果紧密挂钩的绩效工资体系,将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生评价等多方面因素纳入绩效评定指标,为教师专业素养的持续进阶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与资源保障。将教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在长期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果、对学生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和福利待遇提升,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满意度。在精神激励方面,构建多元化的荣誉表彰体系,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加大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和宣传力度,通过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弘扬教师的职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建立教师荣誉档案,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突出表现记录在案,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教师荣誉的社会认同,通过媒体平台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提升教师的社会声誉,厚植尊师重教的文化氛围,巩固和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让教师成为社会最受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教师评价考核机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理念革新、体系完善和保障强化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优化教师评价考核机制,既是对《纲要》的战略响应,更是对造就“大先生”命题的理论应答。在实践过程中,应注重评价指标的科学性、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和评价结果的应用性,确保评价考核机制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同时,要警惕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指标异化”风险,避免评价考核机制陷入形式主义的困境,在动态平衡中实现教育家精神从政策文本向教育实践的创造性转化,最终使评价机制成为滋养教师成长的沃土,为培养造就大国良师、建设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2][3][4][5][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EB/OL].(2025-02-08)[2025-01-19].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1/content_6999914.htm?ddtab=true.

【作者:李德平,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康佳,南昌大学】

(原载2025年第21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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